1、各班公物由班主任实行承包,在每期开学初由后勤派人与班主任共同清点该班的桌、椅、门窗、玻璃、门锁、电器等;造册双方签字认可,期末验收进行核对,损坏多少照价赔偿。
2、学校实验室,器材保管室、音乐室、语音室、计算机室、电教室、图书室、阅览室、教职工之家、仪器、图书、电器、器材等均应专人管理,分别造册上报学校后勤。
3、凡上级分配的各种理化生仪器、音、体、美设备,图书、电教设备等均应由经手人签收,分别造册上报后勤。
4、建立物品发放登记册,办公用品、教学用品、水电器材、清洁卫生工具等一律进行登记,以领物人签字为准。